当前位置: 首页 期货资讯 期货资讯

股指期货ib

什么是股指期货IB业务

你好,IB是介绍经纪人的简称,是指介绍经纪人。

证券公司作为股指期货的介绍经纪,可以向投资者介绍期货公司,为其提供期货知识培训,向投资者出具风险报告,协助期货公司与投资者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为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提供便利,协助期货公司向投资者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期货公司向IB支付佣金。但IB不得接受投资者保证金,不得变相从事期货经纪业务投资者仍然需要通过期货公司投资股指期货。

华西证券可以股指期货IB业务怎么办理要什么条件才可以

华西证券办理股指期货IB业务条件和流程包括:

1.投资者开户条件:

除了符合一般投资者开户要求外,还需要符合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要求;特殊法人机构申请开户必须获得相关监管机关或者主管机关的批准。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主要限制为:投资者开户门槛为50万元;投资者需要通过股指期货知识测试,合格分数为80分;投资者开户前需要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期货公司还将对投资者进行的反映其综合情况的评估,合格分数为70分。

2..必须现场开户:中金所规定,为保证适当性制度的实施效果,根据有关意见,明确期货公司和从事中间介绍业务的证券公司必须临柜开户,禁止非现场开户。

3.开户的具体程序:

(1)客户提供有关文件、证明材料。

(2)期货公司向客户出具《风险揭示声明书》和《期货交易规则》,向客户说明期货交易的风险和期货交易的基本规则。在准确理解《风险揭示声明书》和《期货交易规则》的基础上,由客户在《风险揭示声明书》上签字、盖章。填写客户资信情况登记表和确定交易手续费。

(3)期货公司与客户双方共同签署《客户经纪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正式形成合作关系。

(4)期货公司为客户提供专门账户,供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资金往来,该账户与期货经纪机构的自有资金账户必须分开。客户必须在其账户上存有足额保证金后,方可下单。

更多华西证券股指期货IB业务问题可以在这里提问。

期货ib的股指期货IB资格审核

业内权威人士2010年1月10日透露,证券公司开展股指期货中间介绍(IB)业务资格或将重新审核,申请单位将由原先“券商总部”,改为“总部获批的基础上,再由下属各个营业部单独报批”。日前,监管机构已经向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管理的通知》(讨论稿),此举意在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规范运作和监督管理。据介绍,对于证券公司营业部开展股指期货IB业务,监管部门要求在券商总部通过的基础上,营业部仍需单独上报,成熟一家开业认证一家。对于前期曾进行过开业检查的证券公司及营业部,各证监局应根据新要求重新履行程序后,重新进行开业认证。券商及其营业部从事IB业务必须具备合格专职业务人员,不具备资质人员的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应停止IB业务。合格专职IB业务人员必须具备期货从业资格,并且不能从事IB以外的业务。为开展中间介绍业务,券商总部必须配备5名以上的专人主管,营业部至少两名,并应建立从事中间介绍业务的人员档案,报送监管部门。监管部门要求,将加强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介绍业务自律管理。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合规部分进行联合自查,联合自查结果要报公司所在地证监局并书面提出认证申请。期货公司、证券公司IB信息技术安全应作为联合颁发、规划、自查的重要内容,证券公司应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评估,根据系统承受力决定IB业务开展规模。中间介绍业务纳入证监会日常监管体系,将作为对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的评分评级标准之一。

期货IB在证券公司属于什么部门

那个其实是一种合作关系,就是期货公司外派人员驻点证劵公司。因为证劵公司收集的都是股票客户,他们未必有权开期货账户,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个合法的期货公司的名义了。

IB部门差不多就是这样的性质,主营股指期货,附带商品。然后在IB收集到的期货客户的手续费会和所在的证劵公司分红,起到双赢的效果

《股指期货》:什么是股指期货IB业务

IB是英文IntroducingBroker的缩写,中文名为“介绍经纪商”。介绍经纪商是指为期货公司介绍投资者、协助期货公司办理投资者开户和下单,并收取一定费用的机构。由于股指期货的很多投资者都来自股票投资者,因此在我国股指期货市场中,介绍经纪商主要由证券公司营业部担任,其拥有大量的投资者资源。由于政策规定证券公司所属营业部本身不能直接从事股指期货经纪业务,因此只能作为IB来参与,受期货公司委托,为投资者从事股指期货交易提供以下中间服务:

(1)招揽股指期货投资者;

(2)协助办理有关开户手续;

(3)为投资者下单交易提供便利设施;

(4)协助期货公司向投资者发送追加保证金通知书和结算单;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但作为IB,证券公司所属营业部不得办理期货保证金业务,不承担期货交易的代理、结算和风险控制等职责(这些职责都由与其相关联的期货公司来承担)。也就是说,作为股指期货IB的证券公司是将自己的客户介绍给期货公司,成为期货公司的客户,并从中收取介绍佣金,但不能接触客户的资金,也不对投资者的股指期货交易进行结算。

IB业务搭建的是券商与期货公司间的业务合作关系。期货公司将占据对券商的业务主动权。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等业务的券商,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IB业务资格。不是所有的证券公司都能取得IB业务资格,都能从事IB业务。要申请IB业务资格,证券公司必须满足多项条件,其中包括:净资本不低于12亿元;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已建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全资拥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货公司,或者与一家期货公司被同一机构控制等等。根据规定,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其全资拥有,或者控股的,或者被同一机构控制的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不能接受其他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目前IB业务呈现“一对一”的格局。

IB的存在,为在证券公司营业部既交易股票又交易股指期货的投资者带来了极大的方便。证券公司往往实力雄厚,营业网点众多,将为相应期货公司提供强大的客户资源支持。

为防范代理风险,股票投资者一定要问清楚所在证券营业部所属证券公司是否全资拥有或者控股了一家期货公司,是否取得了中国证监会批准的IB业务资格;或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的“行政许可”栏目查询,否则是不能在该营业部做股指期货的,而应选择期货公司或其他具备IB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期货账户,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标签: 期货

声明:

1、本文来源于互联网,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2、本网站部份内容来自互联网收集整理,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不承担责任。

3、如果有侵权内容、不妥之处,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删除,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