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期货资讯 期货资讯

粳稻 期货

粳稻期货交割标准

交割单位:1000吨。

粳稻交割适用国家标准、国家相关规定及本细则规定。

基准交割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稻谷》(GB1350-2009,以下简称《稻谷国标》)的二等粳稻谷,且垩白粒率≤30%。

替代品及升贴水:

粳稻

各质量指标与基准交割品差异符合以下规定的,可以通过升贴水替代交割。

(一)出糙率和整精米率指标符合《稻谷国标》一等和三等质量指标要求的,一等升水60元/吨,三等贴水80元/吨。

(二)14.5%<水分≤15.0%的,升贴水为零。

(三)1.0%<杂质≤1.5%的,入库扣量(出库补量)0.5%;1.5%<杂质≤2.0%的,入库扣量(出库补量)1.0%。

(四)30%<垩白粒率≤40%的,贴水50元/吨;垩白粒率>40%的,贴水100元/吨。

(五)2.0%<谷外糙米≤4.0%的,升贴水为零(仅适用于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

粳稻入库时,黄粒米不得高于0.4%;出库时,黄粒米不得高于0.6%。

 每年10月1日起入库的粳稻,脂肪酸值不得高于19mg/100g(干基);次年 4月 1日起入库的粳稻,脂肪酸值不得高于 21mg/100g(干基)。出库时脂肪酸值不得高于24mg/100g(干基)。

厂库仓单出库时,黄粒米和脂肪酸值指标按对应期间的入库标准执行。

垩白粒率的检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优质稻谷》(GB/T17891-1999)中的规定执行。脂肪酸值的检验按照《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20569-2006)中的规定执行。

粳稻期货交割制度说明

交割方式:实物交割,实行“仓库+厂库”的交割方式。

1、粳稻可以采用仓库交割

第一,粳稻有一定的耐储性,正常情况下储存1年其品质仍能为市场接受;

第二,粳稻仓库容易选定。国内大型粮库众多,可利用库容充裕,同时很多米厂也有较好的仓储设施,都可以作为交割仓库的选择对象。

第三,粳稻在储存过程中,会发生质量变化,但交易所可以通过缩短仓单有效期的方法,解决粳稻保存带来质量变化的风险。

2、采用厂库交割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厂库仓单注册成本低,能减少米业集团参与交割的资金成本。作为厂库的米业集团若要参与期货交割,通过银行保函或其他担保形式就可以形成仓单,不需要提前大量采购货物,能减少米业集团的资金占用。厂库也可以将仓单质押进行融资,或在现货市场卖出仓单提前收取货款,利用厂库交割有利于发挥期货市场的金融功能。

(2)减少出库环节,降低交割成本。在厂库交割中,如果买方需要大米,可以协商直接从厂库提大米,由厂库把稻谷加工成大米后再发运,减少了从仓库到大米加工厂的中间搬倒和装卸等环节,降低交割费用,使现货企业更好地享受到期货对实体经济带来的快捷和便利。

(3)降低卖方的货物储存风险。任何货物存入仓库都会面临质量变化、数量变化甚至缺失的风险,采用厂库仓单,省去了库存这一环节,故而也就消除了货物在储存期间的风险。

(4)厂库还是期货交割的安全阀。当期货市场因现货不足而出现交割风险时,厂库因其注册仓单成本低,时间快,可能形成对逼仓的威慑。若仓库和库容数量有限,厂库可快速弥补。

粳稻期货交易涨跌停板制度

期货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停板制度,由交易所规定各上市期货合约的每日最大价格波动幅度。

合约每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新期货合约上市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期货合约实际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的 2倍(±8%).

当日如有成交,下一交易日恢复到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

当日如无成交,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

某期货合约以涨跌停板价格成交的,成交撮合原则为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

某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收盘前 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称为涨(跌)停板单方无报价(以下简称单边市).

某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该交易日称为 D1交易日,以下几个交易日分别称为 D2、D3、D4交易日)出现单边市的,D1交易日结算时和 D2交易日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在原交易保证金标准基础上提高 50%;D2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在原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扩大 50%.

D2交易日该期货合约未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到调整前水平;D3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恢复到调整前水平。D2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当日结算时和 D3交易日维持提高后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变,D3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维持提高后的涨跌停板幅度不变。

D3交易日该期货合约未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到调整前水平;D4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恢复到调整前水平。D3交易日该期货合约仍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即连续三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D4交易日该期货合约暂停交易一天。

根据市场情况,D4交易日交易所决定在 D4交易日或D5交易日对该期货合约选择采取相应措施。

在 D4交易日强制减仓。

在 D5交易日分别采取下列措施:

(一)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

(二)调整涨跌停板幅度;

(三)暂停开、平仓;

(四)限制出金;

(五)限期平仓;

(六)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强制减仓是指 D4交易日结算时,交易所将 D3交易日闭市时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且该客户(包括非期货公司会员,下同)该期货合约单位持仓亏损大于或者等于 D3交易日结算价一定比例(该期货合约规定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所有持仓,以 D3交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期货合约盈利持仓按规定方式和方法自动撮合成交。

强制减仓前,同一客户在该期货合约的双向持仓首先自动对冲。

强制减仓后,下一交易日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调整前水平执行。强制减仓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会员及其客户承担。

强制减仓的方法和程序:

(一)申报数量的确定

D3交易日收市后,已在计算机系统中以涨(跌)停板价申报但没有成交的,且该客户该期货合约的单位持仓亏损大于或者等于 D3交易日结算价一定比例(该期货合约规定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所有申报平仓数量的总和。因自动对冲客户双向持仓造成客户持仓少于平仓单所报数量时,系统自动将平仓数量进行调整。客户不愿按上述方法平仓的,可在收市前撤单,不作为申报的平仓报单。客户单位持仓盈亏的计算方法:

客户该期货合约持仓盈亏的总和(元)=客户该期货合约单位持仓盈亏/客户该期货合约的持仓量(手)

客户该期货合约持仓盈亏总和,是指客户该期货合约的持仓按其实际成交价与当日结算价之差计算的盈亏总和。

(二)持仓盈利客户平仓范围的确定

根据上述方法计算的客户单位持仓盈利的投机持仓(包括跨期套利持仓)以及客户单位持仓盈利大于或等于期货合约规定价幅 2倍的保值持仓都列入平仓范围。

(三)平仓数量的分配原则及方法

1.平仓数量的分配原则

(1)在平仓范围内按盈利的大小和投机与保值的不同分成四级,逐级进行分配。

首先分配给属平仓范围内单位持仓盈利大于或者等于期货合约规定价幅(以 D3交易日结算价计算,下同)2倍的投机持仓(以下简称盈利 2倍的投机持仓).

其次分配给单位持仓盈利大于或者等于期货合约规定价幅 1倍的投机持仓(以下简称盈利 1倍的投机持仓).

再次分配给单位持仓盈利大于或者等于期货合约规定价幅 1倍以下的投机持仓(以下简称盈利 1倍以下的投机持仓).

最后分配给单位持仓盈利大于或等于合约规定价幅 2倍的保值持仓(以下简称盈利 2倍的保值持仓).

(2)以上各级分配比例均按申报平仓数量(剩余申报平仓数量)与各级可平仓的盈利持仓数量之比进行分配。

2.平仓数量的分配方法及步骤

若盈利 2倍的投机持仓数量大于或者等于申报平仓数量,根据申报平仓数量与盈利 2倍的投机持仓数量的比例,将申报平仓数量向盈利 2倍的投机客户等比例分配实际平仓数量。盈利 2倍的投机持仓数量小于申报平仓数量,则根据盈利 2倍的投机持仓数量与申报平仓数量的比例,将盈利 2倍的投机持仓数量向申报平仓客户分配实际平仓数量;再把剩余的申报平仓数量按上述的分配方法向盈利 1倍的投机持仓分配;还有剩余的,再向盈

利 1倍以下的投机持仓分配;若还有剩余,再向盈利 2倍的保值持仓分配;仍有剩余的,不再分配。具体方法与步骤见本办法附件。分配平仓数量以“手”为单位,不足一手的按如下方法计算。首先对每个交易编码所分配到的平仓数量的整数部分进行分配,然后按小数部分由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取整”进行分配。

采取上述措施后该期货合约风险仍未释放的,交易所宣布进入异常情况,并按有关规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新期货合约成交首日期货合约出现单边市的,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受本章以上条款限制。除动力煤外,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中旬起期货合约出现单边市的,该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受本章以上条款限制。

某期货合约在交割月的最后交易日出现第三个连续同方向单边市的,则当日闭市后,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对该期货合约先执行强制减仓之后配对交割或者直接配对交割。

标签: 期货

声明:

1、本文来源于互联网,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2、本网站部份内容来自互联网收集整理,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不承担责任。

3、如果有侵权内容、不妥之处,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删除,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