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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合约交割日期

2022年各个月份股指期货交割日

据宗迹期货数据(一站式期货数据决策,提供期货基本面数据、资金数据、研报、等)官方了解到:

2022股指期货交割日期为:1月16日,2月25日,3月20日,4月17日,5月15日,6月19日,7月17日,8月21日,9月18日,10月16日,11月20日,12月18日。

股指期货交割是指根据投资者持有的期货合约的“价格”与当前交割时现货指数的点位的差值,进行多退少补,相当于以交割那天的现货指数“价格”作为交割价来平仓。

确定了股指期货交割的价格,接下来便要确定交割的时间。

股指期货的交割时间定在了每个月的第三个星期五(如遇节假日则往后顺延)。

期货最后交易日和最后交割日期的区别

1、交易和交割是两个概念,交易是指对期货合约的买卖,交割则是指对期货标的资产的买卖。最后交易日就是最后交易期货合约的日期,最后交易日一过,期货就进入了交割时段,交割时段的最后一天就是最后交割日。

2、以沪铜期货为例,该期货的最后交易日是合约月份的15日,交割日期则是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三个工作日。

3、在期货交易中,不同类型期货对于投资者参与交易和交割的规定是不同的,一般商品期货是不允许投资者进入交割日期的,而金融期货则允许,因为金融期货的交割远比商品期货要简单。

拓展资料:

期货保证金简介:

1、初始保证金是交易者新开仓时所需交纳的资金。它是根据交易额和保证金比率确定的,即初始保证金=交易金额*调保证金比率。我国期货保证金制度现行的最低保证金比率为交易金额的5%,国际上一般在3%~8%之间。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大豆保证金比率为5%,如果某客户以2700元/吨的价格买入5手大豆期货合约(每手10吨),他必须向交易所支付6 750元(即2700x5×10x5%)的初始保证金。

2、交易者在持仓过程中,会因市场行情的不断变化而产生浮动盈亏(结算价与成交价之差),因而保证金账户中实际可用来弥补亏损和提供担保的资金就随时发生增减。浮动盈利将增加保证金账户余额,浮动亏损将减少保证金账户余额。保证金账户中必须维持的最低余额叫维持保证金,维持保证金:结算价调持仓量调保证金比率xk(k为常数,称维持保证金比率,在我国通常为0.75)。

商品期货交割日是在每月的几号

商品期货品种不一样,交割时间也是不一样的,一般商品期货是在合约月份的第三个周五。

一、买卖股指期货的本质是与他人签订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约定的价格和数量买卖期指的合约。

1、这个合约都有约定的最后交易日(就是最后履行合约的日子,一般是合约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

2、约定的最后履约时间到了,买卖双方必须平仓(解除合约)或交割(现金结算)。

二、不同的品种是有差别的,有的品种交割日期是一天,有的是几天,主要品种的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期如下:

1、铜、锌、铝、天然橡胶、钢材、黄金。

(1)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

(2)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2、燃油。

(1)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3、白糖、棉花、PTA、菜籽油。

(1)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2)交割日期: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

4、大豆1号、大豆2号、豆粕、豆油。

(1)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第十个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分别为后(注意)七日、第三日、第四日。

5、L、玉米、PVC、棕榈油。

(1)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第十个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分别为第二个交易日。

扩展资料

商品期货交割流程:

一、卖方交割流程。

1、卖方交割流程:

交割预报——货物入库(交割仓库验收)——交割仓库或指定质检机构检验——交割仓库开具《标准仓单注册申请表》——到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注册——到交易所交仓单——参与交割,获得货款和开具增值税发票。

2、如在厂库标准仓单注册,则从上述流程中“交割仓库开具《标准仓单注册申请表》”开始交割流程。

3、卖方必须在最后交割日闭市以前完成标准仓单注册,并将仓单交到交易所,否则即判定为违约。滚动交割时,卖方在交收日结算后拿到80%货款,余款在提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清。一次性交割时,卖方在最后交割日结算后拿到80%货款,余款在提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清。

二、买方交割流程。

1、买方交割基本流程:

交货款—领取《标准仓单持有凭证》—注销标准仓单,领取《提货通知单》—凭《提货通知单》到交割仓库办理出库手续—商品出库。

2、滚动交割时,买方必须在交收日结算前将足额货款划入交易所帐户。一次性交割时,买方必须在最后交割日结算前将足额货款划入交易所帐户。

3、滚动交割时,客户在交收日结算后领取《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一次性交割时,客户在最后交割日结算后领取《标准仓单持有凭证》。

期货合约里规定的时间都是多少

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指期货合约停止买卖的最后截止日期。每种期货合约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约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约的买卖,准备进行实物交割。例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规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麦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最后营业日往回数的第七个营业日。国内的期货,代码中会体现时间,如螺纹1809(rb1809:数字前两位是年费,后两位是月份),就是18年09月份到期,即18年9月份为交割月份。个人户是不可进入交割月,所以像上述例子,在9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就要平仓。例外,不同交易所,不同期货品种,期货合约到期交割时间都不一致的,国内和国外也有差异。最快的方法,可查看英为财情的期货到期日历。

拓展资料

一、概述

合约到期日一般是在相关期货合约交割日期之前一个月的某一时间。这是为了让期权卖方在买方行使期权时为履行义务而必须买入或卖出相关期货合约时,还有一定的时间在期货市场上进行反向的期货合约交易来对冲平仓,使期权卖方有机会来避免他可能不愿或不准备进行到期交割局面的出现。

二、规定

欧式期权规定只有在合约到期日方可执行期权。美式期权规定在合约到期日之前的任何一个交易日(含合约到期日)均可执行期权。同一品种的期权合约的在有效期时间长短上不尽相同,按周、季度、年以及连续月等不同时间期限划分。

三、期权到期了,不行权可以吗?

在期权交易里,到期的期权如果不行权的话,投资者就会损失全部的权利金。所以期权到期日这个时间点是期权投资者一定要注意的,只要过了规定的时间,期权合约就会失效不在存续,期权到期不行权即视为放弃行使权力。

以期权买方为例,越接近合约到期日,期权的时间价值减少的也就越多。在临近到期日的时候,期权买方所持有的虚值期权和凭值期权价值都将逐渐归零,因为其内在价值本来就为零,所以时间价值也逐渐降至0,故期权到期时权利方会损失全部的权利金。

虽然我们一直强调买方的权利大,但是这样的权利是存在时间限制的,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行情的波动幅度没有达到我们的预期,那么买方所持有的权利方头寸将会在到期时失去全部的价值,这是投资者则一定要注意的地方。

如果我们发现行情与我们预测的出现较大的偏差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及时止损,虽然这样操作我们会损失一部分的权利金,但是我们能够收回剩下的那部分,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期货交割日是哪天

期货合约的交割日,是指必须进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进行交割,必须在交割日或最后交易日之前将期货合约平仓,交易双方同意交换款项的日期。

因为期货合约是有期限的,最后交易日就是过了最后交易日的当天,不允许交易了,不过在实际的交易过程中,除非是参与套期保值的机构客户会持有头寸到最后交易日,一般的投机者都不会这样操作。

拓展资料:

就期货合约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须进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商品期货交易中,个人投资者无权将持仓保持到最后交割日,若不自行平仓,其持仓将被交易所强行平掉;只有向交易所申请套期保值资格并批准的现货企业,才可将持仓一直保持到最后交割日,并进入交割程序。

五大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

1、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三、第三交割日

1、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最后交割日

因最后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顺延的或交割期内遇法定假日的,均相应顺延交割期,保证有五个交割日。该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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