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 豆粕 豆油 豆一 之间的关系
三者是上下游关系或者说是原料与产物的关系。
1、豆油是从大豆中提取出来的油脂,烹饪用油是豆油消费的主要方式。
2、豆粕是大豆经过提取豆油后得到的一种副产品,作为一种高蛋白质原料,豆粕不仅是用作牲畜与家禽饲料的主要原料,还可以用于制作糕点食品、健康食品以及化妆品。
3、豆粕是大豆提取豆油后得到的一种副产品。又称“大豆粕”。按照提取的方法不同,可以分为一浸豆粕和二浸豆粕。其中以浸提法提取豆油后的副产品为一浸豆粕,而先以压榨取油。
再经过浸提取油后所得的副产品称为二浸豆粕。大豆、豆油、豆粕互为相关产品,豆一指的是非转基因大豆,豆二指的是世界各地的大豆,包括转基因和非转基因大豆,而豆油和豆粕则是从大豆中提炼出来用于不同领域的子产品。
扩展资料
1.DOU1合同的交货标准为非转基因大豆,而DOU2合同的交货标准为世界各地的大豆,包括转基因大豆和非转基因大豆。
2.不同的标准。大豆1号合同采用以现行国家大豆标准为基础,以纯粒率为基础的食用大豆指标体系。大豆2号合同是以大豆油脂国家标准为基础,以粗脂肪含量为核心的大豆榨油指标体系。
3.不同范围的可交付产品。大豆合同1只允许非转基因大豆参与交付;黄豆2号期货合约允许转基因大豆和非转基因大豆同时参与交割。
4.合同定价与发货包装不同。合同价格中,合同一的价格包含了包装,合同二的价格不包含包装。在包装方面,考虑到进口大豆。
其实也就是说,豆I是国内的一种非转基因大豆,主要用于豆制品和食品,而豆II主要是转基因大豆,用于榨油和饲料。国产大豆蛋白质含量略高,但油品产量低,产量低。中国期货市场目前由大豆(即国内大豆)主导。
大豆期货的标准合约
交易品种黄大豆交易单位 10吨/手报价单位人民币最小变动价位 1元/吨涨跌停板幅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4%合约交割月份 1,3,5,7,9,11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十个交易日最后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七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交割等级具体内容见附件交割地点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交易保证金合约价值的5%交易手续费 4元/手交割方式集中交割交易代码 A黄大豆一号 B黄大豆二号上市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注:目前黄大豆1号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暂按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执行
附表1:黄大豆1号品质技术要求
交割等级纯粮率最低指标%种皮杂质%水份%气味色泽升水(人民币元/吨)贴水(人民币元/吨)
标准品三等黄大豆 91.0黄色混有异色粒限度为5.0% 1.0 13.0正常--
替代品一等黄大豆 96.0 30-
二等黄大豆 93.5 10-
四等黄大豆 88.5- 30
[注] 1、黄大豆:种皮为黄色,脐色为黄褐、淡褐、深褐、黑色或其它颜色,粒形一般为圆形、椭圆形或扁圆形;
⒉转基因大豆不得以标准品或替代品交割;
⒊标准品交割价=交割结算价;
⒋替代品交割价=交割结算价+替代品升贴水+质量差异升扣价;
⒌质量检验标准及方法按照GB5490~5539-85《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执行;
⒍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⒎水份、杂质允许范围见附表2;
⒏包装物具体要求详见交易所交割的有关规定;
⒐入库指标:粗脂肪酸价≤3.5、蛋白质溶解比率≥75;出库指标:粗脂肪酸价≤5、蛋白质溶解比率≥60。
附表2:黄大豆1号质量差异升扣价
质量差异升扣价项目质量标准%允许范围%质量差异%(高+;低-)升扣价(元/吨)备注
水分 13.0 11,1,3合约月份<15.0 5,7,9合约月份≤13.5-1.0+20 1.升水升至水份含量12.0%2.低于或高于标准不足1.0%不计算升扣价
+1.0-55
杂质 1.0<2.0-0.5+10低于或高于标准不足0.5%不计算升扣价
+0.5-30
注:质量差异升扣价=水份升扣价+杂质升扣价
交易品种黄大豆2号
交易单位 10吨/手
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动价位 1元/吨
涨跌停板幅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合约交割月份1、3、5、7、9、11月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5:00
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
最后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
交割等级符合《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2号交割质量标准(FB/DCE D001-2005)》
交割地点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最低交易保证金合约价值的5%
交易手续费不超过4元/手
交割方式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B
上市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
黄大豆2号与1号期货合约交割质量标准差异
黄大豆2号与1号期货合约交割质量标准对比
合约名称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
合约定位榨油用品质食用品质
可交割商品转基因大豆和非转基因大豆非转基因大豆
参考标准大豆国家标准和进出口粮油检验标准现行大豆国家标准
核心定等指标粗脂肪含量(含油率)纯粮率
水分要求≤13.5(11、1、3月合约交割的国产包粮大豆≤14.5)≤13.0(11、1、3月合约<15.0,5、7、9月合约<13.5%,有升扣价)
杂质要求≤2.0%(无升扣价)≤1.0%(<2.0%允许交割,有升扣价)
不完善粒要求有无
期货菜粕是什么东西
菜籽粕是菜籽油浸出后的残渣。油菜是我国主要油料作物之一,我国95%的油菜用于生产食用油。油菜籽常见的榨油工艺有两种:动力旋榨和预榨浸出。前者的副产品是菜籽饼,后者的副产品是菜籽粕。预榨菜籽破坏其结构,再用酒精浸出,使其中的菜籽油全部溶于酒精。过滤后的滤饼经干燥回收酒精,剩余为菜籽粕。其粗蛋白含量应在32%以上,粗纤维含量应在12%以下。菜籽粕富含蛋白质,可用作饲料,但含有一些毒素。所以饲料中菜籽粕的含量不宜添加过多。一般鸡饲料在5%以下,牛饲料在5-20%。
豆粕期货的期货标准
豆粕期货合约交易品种豆粕交易单位手(10吨/手)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吨最小变动价位 1元/吨(10元/手)涨跌停板幅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合约月份 1,3,5,7,8,9,11,12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5:00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最后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4个交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交割等级标准品及替代品符合《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交割质量标准(F/DCE D001-2000)》中规定的标准品和替代品。替代品对标准品的贴水为100元/吨。交割地点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交易保证金合约价值的5%交易手续费 3元/手交割方式实物交割交易代码 M上市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交割质量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的豆粕质量指标与分级标准。
1.2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货合约中所规定的豆粕指以大豆为原料以预压-浸提或浸提法取油后所得饲料用大豆粕,产地不限。
1.3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货合约交割标准品及交割替代品。
2检验与测定标准
2.1有关饲料用大豆粕检验按照Gb5490-5539的有关规定执行。
2.2有关水份、粗蛋白、粗纤维、粗灰分的检验,按照Gb6432-6439的有关规定执行。
2.3脲酶活性的检验按照Gb8622的有关规定执行。
3感官性状
3.1呈浅黄褐色或淡黄色,色泽一致。
3.2呈不规则的碎片状、粉状或粒状。
3.3无发酵、霉变、非挤压性结块、虫蛀及异味异嗅。
4夹杂物
不得掺入饲料用大豆粕以外的物质,若加入抗氧化剂、防发酵剂等添加剂时,应做相应说明。
5质量指标
5.1标准品及替代品的质量指标见表1。
表1品级
质量指标标准品替代品粗蛋白≥ 43.0% 42.0%粗纤维< 6.0% 7.0%粗灰分< 7.0% 8.0%水份≤ 13.0%脲酶活性 0.02-0.35 5.2各项质量指标含量均以87%干物质为基础计算。
5.3以上各项指标必须全部符合相应品级的规定。
5.4脲酶活性定义为在30±5℃和pH值等于7的条件下,每分钟每克大豆粕分解尿素所释放的氨态氮的毫克数。
6卫生标准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饲料卫生标准的规定。